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沪宁高速交警大队举行的运输单位联席会议上了解到,今年1-5月,江苏全省高速公路月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6733起,死亡212人,伤275人,直接经济损失6308万元。经过调查分析,高速路上的8大行为成了引发事故的主因,可称是事故“杀手”。
“沪宁高速全线共发生撞压行人3起,死亡4人;尾随相撞11起,死亡18人;因违法变更车道造成翻车1起,死亡1人。因疲劳驾驶造成夜间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分别占54.49%、53.3%。”
沪宁高速交警大队刘军大队长在分析该大队前5个月的车祸情况时指出,“
超速、低速、违法停车、未保持安全车距、行人上高速、疲劳驾车、违法超车和不按道行驶,以及车辆黑尾、刹车失灵这8大行为是引发高速车祸的主要原因。”刘军特别提到了低速行驶、违法停车和车辆黑尾这三种司机容易忽略的问题。
刘军称,低速行车造成的“流动障碍”是司机无法预见的,也无法设置提醒、指示标志,在夜晚或其它恶劣气候情况下,使后车司机措手不及;而在高速公路中,由于车速较快,驾驶员很难判断前方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夜间,因此违法停车存在极大的危险;此外,驾驶员判断车辆减速、停车、超车等主要靠观察灯光变换来完成,因货车车身反光标志缺失或破损,尾灯、刹车灯不亮及篷布蓬板遮挡反光标志等问题引起夜间行车“黑尾”现象明显,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多发。(任德成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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