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将于7月1日启动。
7月1日起,将实行黄、蓝、绿三色标志管理,即国Ⅰ(相当于欧Ⅰ)排放标准以下的发放黄色标志,达到国Ⅰ、国Ⅱ(相当于欧Ⅰ、欧Ⅱ)标准的发放蓝色标志,达到“国III”、国Ⅳ(相当于欧III、欧Ⅳ)标准的发放绿色标志。根据规定,除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外,南京市在本市登记或外地长期驻留该市并持有效牌证的机动车都必须核发环保分类标志;已到年检期限的汽车和外地转籍过户及长期驻留南京市的外地车辆经5家检测场站检测排气合格后,核发相应的环保标志;新车和未到年检期限的汽车可直接凭相关证件到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等5个窗口领取标志。
南京市计划年底前完成全市80多万辆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核发工作,明年适时推出对高排放机动车进入中心城区和环保重点区域交通管制措施,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将被罚。(季环建
徐小怗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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